星期二, 6月 27, 2006

懶人歌



我是懶人,好聽一點的說法是Laid Back,用今天流行的說法是HEA!
這一點非常不像很勤力的處女座,或是很有計劃的山羊。(偏偏就是我的sun & moon sign)
喜歡星期日整天不出門,就連落街五分鐘買野食也不會,因為落街至少也要換件衫,梳梳頭,有點麻煩。
一星期總要有一天(其實多幾天也不介意),自然醒,開著電視,一邊看無聊電視一邊吃東西,看看報紙
上上網,有精神看DVD沒精神午睡。然後可以是聽著音樂執執房,或者打電話同人吹吹水,一整天的活動都是沒有目的,這才合符HEA的原則。

近日想起這兩首歌,大慨不是有點懶,是寫不出的:

《快樂人生》﹣ 拜金小姐
曲:李端嫻
詞:可樂王

好像睡死
然後中午起床曬太陽
晚上上酒館喝酒打屁
是為快樂人生
啦啦啦 快樂人生
啦啦啦 快樂的人生


《過得去》﹣普普樂團


曲 四方果 詞 郭啟華

睡了醒了又睡 結果三點了也覺得很累
沒有一套秩序 結果天天也有很多或許
我不會有頭緒
是我想拼命做 結果很枯燥卻了這一步
讓我只有羨慕 結果不怎了了怎也算好
我不要太煩惱 吃光這一杯雪糕
就這麼花光今天最快樂一天
讓鎂光燈一閃再閃
我這一天陰天也是晴天
這一日盡量報銷
看看剛剛一點過後十一分
沒歇息的分針秒針
我最開心天天唱著尋開心
每一日並未降溫

還有最直接不過,LMF的《大懶堂》。

星期日, 6月 18, 2006

搭飛機


請問有沒有人喜歡搭飛機?
要說清楚一點,我指的是經濟艙,而且是長途。
對我來說,搭飛機是痛苦的一件事,甚至有點行刑的感覺,偏偏又喜歡旅行,如今加上工作需要,更是避無可避。
三小時的東南亞,是可以接受,只是在六小時以後,有兩餐飛機餐的長途,我真的受不了。

要在陜窄的座椅上坐上數小時,碰巧身邊坐了個大肥佬(不知是真的黑仔,還是這些經驗太深刻,好像十次有八次都遇上大肥佬),那就注定時苦痛的開始,坐AISLE還好,可以把身體往外放,坐WINDOW的話,就如被銷在密室一樣難受。

假若你能在機上睡覺,那便是件幸福的事,睡不著,坐不好,經歷十小時的高空飛行,沒有睡眠,皮膚被抽乾水,手腳蹦緊,骨頭變硬,又吃不下飛機餐,覺得自己會虛脫而死。
每次落機,又眼瞓又肚餓又 之時,總會想先瞓覺吃東西還是冲過靚涼?

不過,搭飛機,特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種享受。
被迫留在一個地方,跟自己獨處,可以很專心,很投入看電影,看書,想東想西,沒有人打擾你。
要是換了Business Class,我想我是可以享受坐長途機。

星期一, 5月 29, 2006

粉絲自白書


粉絲自白書 (很長的一篇,請耐心看,謝謝!)


(一)

無負擔的日子

好像很久沒有笑得那樣瘋狂,情況有點像跟多年不見的中學同學見面一樣,說的都是陣年往事,只是,中學同學人人有,歌迷朋友,是難得的。

演唱會是「因為愛,所以回來」,我的演繹是,因為周慧敏 ,我們重聚。 多年不見的朋友, 相約一起看尾場, 我們先來過晚飯約會,雖然當日的同黨,還有聯絡的,就只 剩下數人,而且更是多年沒見,也不緊要,個多小時裡,不斷說舊事,由怎樣認識,先是跟 A是在街上認識,(當年很多戶外音樂會)然後不知怎樣又識了B,那C和A又是怎樣,完全記不起,總之都是因為關於周慧敏的活動而把我們連在一起,然後又是怎樣辛苦霸位排隊,然後那次成功跟你合照,然後然後......,因為迷偶像而成為朋友,這份友情,原來一直存在,本來有點餓的我,忙著說話,忙著說笑,結果,忘記了吃飯!

我們這幾個人,有的己為人母,有的準備結婚,都不再像從前般瘋狂,坐在一班還是很厲害的fans前面,看見他們手持大大的橫額,聽到他們大大聲的叫嚷,我們倒覺得有趣,那正是從前的自己。不知怎樣傳來幾枝螢光棒,𠵱,那是新式的,有開關制,不是從前那種一 「拗」即著,大家都笑說自己老餅,從沒用過這種新型號。從前要為偶像吶喊助威、要攞簽名、要影合照,要握手,今天到握手位時,朋友突然說:「廁所很遠嗎?」我不禁失笑,不錯,現在我們怕人多,怕人迫,又沒有氣力,不過,實情可能是,一切一切,從前己做得太多,當然,這並不代表不再喜歡,看見她,聽到她的歌,還是有感覺,當她雙眼通紅,說到感激歌迷說話之時,朋友說:「我也差點掉眼淚」,畢竟,過去有一段日子,周慧敏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確實擔當了重要角色。偶像跟Fans的關係,或者是偶像對Fans的影響,從沒做過Fans 的人,是不會明白,亦不能理解。

迷偶像這回事,是讀書時代的專利,因為時間多,因為生活簡單,因為,沒有負擔。


(二)

我是粉絲

對不起,Vivian,有一段時間,我是很介意被朋友知道,自己曾是你的fans,這當然不是你的問題,是自己的無謂負擔。

在普羅大眾,傳播媒介中的周慧敏,永遠是外表,感情生活最為人注視,最值得報導,因為你從來也是偶像派,而一般也認為,,偶像也就是代表沒有實力,當然我不認為這種簡單的二元分法是對的,倒是長大了的我,怎也不會像一個曾經迷上你的人,剛從報章專欄看到關於你演唱會的一篇文章: 「朋友聽說我買了票看周慧敏(演唱會,都條件反射地露出狐疑眼神,就只差沒有把「係真唔係呀?」宣之於口。」我是明白的,其實是對她有點不公平,外表決定一切,不過,這位作者大方承認,我還是保持低調,就是因為介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於是這成了自己的一個小小秘密。

為甚麼從前會在同學甚至老師面前盡情展現Fans的身份,一放下書包,就馬上收口?其實正是經歷了一種成長。回想當天為何成為你Fans,,(注意是 Fans ,不只是歌迷,兩者是有分別的),是自己近來經常想著的問題,應該是中學聽收音機的年代開始,從聽你的聲音,看見你的樣子,跟著不知怎的就追隨著,很難說具體的原因,像甚麼人靚,歌好聽,都不足成理由,這點就是 Fans跟歌迷的分別,Fans,真的是有點盲目,有時是剛巧那個時刻,某次事件,令你留意這個人,而接下來看到的,聽見的又不錯,假若碰上志同道合的人,整件事,便很順理成章。

(三)

我怕甚麼?

今次看演唱會,想起自己從前不同階段,她演藝事業的時間表,跟自己的成長歷程放在一起,原來很有趣。 伴著成長這回事 ,雖然是很老士 ,其實是真的。在她當紅的日子,還是學生的的我,年紀剛剛好,高中生,媽媽準許自由出街,生活簡單, 有些少零用錢 , 無限的空餘時間,又沒有拖拍,便全情投入做個Fans。從中四至中七,是最瘋狂的日子,還記得考A level 時,家姐不喜歡我太沉迷,說了一句「你不打算讀大學嗎?」反叛的我,繼續如是,當然我從來都不是那種廢費學業的人,做Fans ,其實是我從前的課外活動,而且因為那一句,有點好勝的我,誓死也要讀大學。
成功考入大學,對於Fans活動,熱情卻開始減退,要知道大學生活,空餘時間更多,更自由,相對地,課餘活動更多,見識也愈來愈廣, 一年級還是過渡期。94年演唱會,我己是大學二年級,那時己慢慢將 Fans 的身分抺 去,不想太張揚,總覺得大學生跟 迷偶像好像格格不入,不過,還是很投入地看了兩場。
到96年,推出最後一張唱片,那時我己大學畢業, 踏入人生另一階段,認識了新的朋友,從前當Fans的日子過去, 周慧敏這個名字,逐漸從生活中淡出。我開始將從前的故事收藏起來,把相片唱片剪報雜誌統統放進箱內,有一次搬屋時,曾經想過全部 掉去,最後還是不捨得 ,感情仍在,記憶還是留在腦中。現在想來,可能大家是同步呢,她厭倦了做明星做偶像,自己也改變了,成長了,那,我怕甚麼?曾迷上周慧敏,有甚麼問題,代表甚麼?

(四)

要成為周慧敏?

還記得中六那年,有一堂英文課是說偶像崇拜,老師說,崇拜偶像,其實是尋找身分認同,現在回想起來, 也許說對了,女孩子喜歡男歌星,男孩子喜歡女歌星,比較容易解釋,想找一個跟偶像一樣的男或女朋友,
但出現在同性上,如我,是怎樣?我想就是在找模仿對像,我希望成為她,難道我想做玉女? 那, 周慧敏又是怎樣的一個人?說真的,從前的接觸,都是認為她很靚,又好人,還有甚麼,其實我不知道,在當 Fans時,是不會想的,而且很大程度是加入了自己的主觀願望,可以說是一廂情願,倒是今天不再盲目,可以行遠一點,看清楚。

她自己也說這十多年來,變了很多,的確,今天再從媒介中看到的周慧敏,跟從前看到的,是不相同,可能從前當偶像,要有一個形象,所以很保護自己,換來的,是一個性格模糊的人,像一個洋娃娃,Barbie公仔,外表很吸引,不過內裡是甚府?其實那時候,很多女孩子也不喜歡她,因為當所有男孩子也迷戀她,你便會問,她有甚麼好,只是扮純情,背後一定不是這樣!除了是年少無知的想法,我想是大部份人也感受不到她真實的一面。
當自己 漸成長,開始知道自己想要成為一個怎樣的人,好像跟 周慧敏所代表的很不相同,我不是那種很乖,很純情的人,而我喜歡的東西,亦不是那種比較大路,流行的東西。而喜歡周慧敏,好像被標籤成某一種只看外表,沒有深度的小女孩,原來,我怕別人怎樣看我。

(五)

豁出去

好了,到了今天,她不再完全屬於娛樂圈,不用再刻意保持甚麼形像,這個人便變得真實.更立體,好像從前從不承認自己有男朋友,縱使全世界也知道,現在卻是差不多毫不保留地跟所有人分享自己的感情生活,在Fans眼中是有點不可思議。雖然,有人或會認為這只是另外的一個形象設計,或者是大眾傳媒齊心編寫的另一個故事,也不緊要,我是真真正正感受到她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Barbie公仔原來會說話,她是有自己的一套思想。

從前笑我的同學仔,早前會面時,都問我會看周慧敏的演唱會嗎? 來不及回答,她們便七咀八舌地說,她很 厲害,為甚麼沒變過似的,的確,當一眾姊妹們也面對肥胖,皮膚差這些問題時,除了羨慕,還可以說甚麼?

讀書時代的朋友一直說我無謂,她小時候也是劉德華 Fans,,也曾經很狂,介意是我自己想多了,其實也說對了,是我自己自信不夠。在演唱會上,看見她如此率性,坐在身旁的朋友說,怎麼她現在如此感性,她變了,變得更真實。她說明了,沒有包袱,其實最快樂,是以,我也豁出去!難道我不能接受自己的過去嗎?
何況我不是犯下離天大罪。

演唱會那一晚,很多回憶,很多感覺,很開心,很久沒有試過可以完全忘記自己的工作,完全投入去享受。那次跟她吃飯,我是有點不知所措,像從前那樣拍照簽名嗎?再不需要了,當她如朋友般閒談嗎?又好像有點怪。雖然我不會像從前那樣崇拜她,我也不愛貓不愛狗,甚至是怕動物,感受不到她的一些喜悅,Vivian,我還是很高興認識你,給我愉快的回憶,給我思考的機會,給我重新認識自己。

今天,我的確很欣賞你,You’re incredible!

P.S. 原來寫作是種治療,寫吓寫吓,我己忘記了是怕甚麼!完成後,更是無比的快樂,除了放低包袱,亦終於令我提起幹勁寫東西,有了這一篇,之後的便容易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