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7月 25, 2008

目送﹣

是的,有人「警告」過我,第三部份好攞命。
在巴士上看第一部份時,《目送》、《共老》、《如果》,我忍不住了,原來這是不能在公共場所看的書。
暫時把書放下,準備適當時間才繼續,突然同學從MSN中告訴你他今天買了《目送》,說著說著,索性也把手頭工作放下,把書看完了。
二十分鐘後,眼睛變得又紅又腫。

我在說龍應台的《目送》。

待續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