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月 10, 2008

幾時收手?

截至今天,二月九日為止,從一月二十九日起,做了十二日頭條,好想講講:

(一)原本不是甚麼大事,做C1娛樂頭條已很足夠,只是我們的報章早已全盤娛樂化,最愛八卦咸濕,上頭條不代表這單新聞很重要,而是夠八夠咸夠綽頭。記得同期新聞便是國內雪災春運,電視新聞天天詳盡報道,報章卻瘋狂沉迷上載下載。
不幸的是,大部份人,跟著他們走,認為是很大件事。

(二) 事情鬧大了,是因為警方的高度介入,引發兩個極端的反應,極端一,是警方不諳互聯網文化,加上法例不清,小事化大,於是引來另一極端,網民群起對抗,方法是瘋狂發送。
法律上雖沒問題,也不代表可繼續下去,還有一種東西叫道德。

(三) 這是很好的例子:傳媒在操控社會,不只一般市民大眾,政府也在跟著傳媒走,沒有判斷力,頭條是很厲害的武器,可以把芝麻綠豆變成talk of the town,把無謂無聊事掛在口邊,應關心的卻不願談不願知。

我也是八卦之人,不過八卦只是飯後甜品,永遠不會是主菜,可是,很多人真的不用吃飯,只愛甜品。發育不良,畸形!

1 則留言:

匿名 說...

寫得好!提議將此文章變作街招,四處張貼。香港人要反省吓。
麗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