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月 24, 2008

陳冠希與全球化

陳冠希說將會無限期退出香港娛樂圈,好事,不過我並不是認為他要受罰所以要引咎辭職,而是這對他的前途有莫大幫助,因為「退出香港娛樂圈」這六個字,其實是可圈可點:

(一) 甚麼是香港娛樂圈? 是指拍港產片出廣東碟還是出現在報紙C疊和八卦雜誌。在全球化的年代,地域早已不是問題,甚至變得模糊,怎樣介定港產片,《功夫》、《長江七號》是嗎?那《色戒》又屬那個國家的電影,你認為周星馳、周潤發、張曼玉,或者梁朝偉,甚至是一大班在大陸橫店日拍夜拍,台劇國內劇的香港演員,是否都已退出香港的娛樂圈?所謂的港產片,定義是由港人製作主演還是跟香港有關的故事?

(二) 娛樂圈就是指entertainment industry吧,即電影電視音樂周邊的廣告報章雜誌等等,而香港的entertainment industry在電影與流行音樂走下坡的情況下,那個活躍在C1與八卦雜誌的紙上娛樂圈反而更受大眾關注,陳冠希退出這個娛樂圈,當然沒有損失,反而是好事。

所以,陳冠希退出香港娛樂圈根本是不成立,(除非他說要轉行,從此不拍電影不唱歌,索性全面做時裝),不單是指他可以進軍荷李活,(當然他已開始),而是他一樣可以拍一部哥倫比亞資金,彭浩翔執導,集中港台演員,而在港取景的「香港電影」,也可以是中港資金,發生於美國,關於香港人的「香港電影」,當然他也可以在台灣新加坡錄國語唱片,同樣可在港發行。

所以,陳冠希若爭氣的話,有一天他拍了李安的電影,有機會走上康城柏林影展的紅地毯,或是他的hip hop唱片比周杰倫更好賣,那時,所謂「香港娛樂圈」,會不會說他為港人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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